青海新闻网讯 记者4月10日从西宁市卫生局了解到,由该局负责实施的为期7个月的全市农村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工作于日前全面启动。与此同时,各县区也已成立了相应机构,开始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建设活动。
据悉,按照县(区)推进的原则,根据市县两级农村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今年实施县(区)农村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的县级卫生机构有15个,乡村卫生机构492个。建设活动期间,市、县(区)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将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督导,并及时研究解决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同时将严格按照省卫生厅《考评细则》进行考核验收,对未通过考核验收的部门和单位责令其限期整改,下一年度重新申请考核验收,并不得参加本年评优活动。 (作者:卡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