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按照国家发改委紧急通知要求,近日,省发改委召开重要救灾物质生产企业价格告诫会,要求药品、钢材、水泥等生产企业在大力加强生产、保证产量的同时,自觉遵守价格法,保证市场价格稳定,各级监管部门要加大市场审查力度,保证市场稳定。
省发改委提出,要切实加强对食品、药品、饮用水、燃料等居民生活必需品和建材、农资等救灾物资的价格监测,坚持每日对市场价格进行巡视,并启动灾区重要商品市场供应和价格的日监测制度。各级价格部门要重点检查粮食、食用植物油、肉禽奶菜、饮用水等群众生活必需品价格以及建筑材料、药品等救灾物资的价格,坚决打击趁灾害之机,哄抬盒饭、方便面、饼干、矿泉水等必需品价格,牟取暴利的行为,严肃查处串通涨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以次充好、变相抬价,以及不执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和收费减免政策等违法行为。
据悉,价格举报电话将24小时保持畅通,并有专人受理接受群众的投诉和举报,一旦发现违法行为,价格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并对典型案例进行曝光。(作者:啸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