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鹏新在与在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代表座谈时强调坚定政治方向明确任务要求提高队伍素质

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于7月14日在西宁召开。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鹏新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刘晓阳做工作报告。
青海新闻网讯(本网记者 王景 报道) 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于7月14日在西宁召开。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鹏新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刘晓阳做工作报告。

图为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鹏新发表讲话。
李鹏新讲话时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政法系统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精神和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学习贯彻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体会议精神和全省政法机关“大学习、大讨论”专题研讨班精神,进一步推动人民法院“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深入开展,不断坚定政治方向、明确任务要求、提高队伍素质,确保学习教育成果真正转化为解放思想的动力、谋划工作的思路、推动落实的措施,力争在统一思想认识、转变工作理念、推动工作落实上取得明显成效。
李鹏新指出,坚持党的事业至上,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坚持宪法法律至上,是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必须始终坚持的重要指导思想。要始终坚持“三个至上”,进一步坚定政治方向,使“三个至上”真正成为指导和推动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思想。要坚持党的事业至上,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从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的大局出发,不断增强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改革发展稳定全局服务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与落实。要坚持人民利益至上,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将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感受转化为改进法院工作的重要依据,将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意见转化为改进法院工作的最终目标,将人民群众对司法的认同转化为法院工作的不竭动力,确保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要求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与落实。要坚持宪法法律至上,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切实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确保依法治省基本方略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与落实。
李鹏新强调,人民法院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最基本的职责就是要守住公平正义这条底线。要牢牢把握“三个着力点”,进一步明确任务要求,从更高起点、更高层面、更高水平谋划和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人民法院工作。要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正确处理审判执行工作中的各种利益关系,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既确保实体公正,又注重程序公正;既确保个案公正,又兼顾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普遍任同;既坚持依法纠错、责任查究,又注重维护判决的稳定性和权威性,最大限度地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要着力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全面落实审判公开制度,不断改革审判方式,进一步优化便民利民措施,充分尊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主体地位,使法院工作的成效更多地体现到改善民生、维护民生、保障民生上来。要着力提高司法权威和公信力,下决心解决好执法不严、裁判不公、“执行难”和涉法涉诉信访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影响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突出问题,确保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让人民群众从人民法院承办的每一起案件、处理的每一起纠纷、接待的每一次申诉、化解的每一个矛盾中切身感受到司法的权威和公信力。
李鹏新强调,加强队伍建设、特别是法官队伍建设是人民法院永恒的主题。要切实加强“三个建设”,进一步提高队伍素质,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干部队伍。要切实加强工作作风建设,把抓好作风建设、促进工作落实贯穿于“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全过程,坚持从领导干部抓起,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勤于学习、善于思考的表率,做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表率,做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表率,做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的表率,做严于律己、廉政勤政的表率,做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的表率。要切实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按照培养造就高素质、职业化法官队伍的要求,加强对法官基本业务技能和综合业务能力的教育、培训、考核工作,提高法官认识和把握大局的能力、认识和把握社会矛盾的能力、认识和把握社情民意的能力、认识和把握法律精髓的能力,实现法官培训由知识型向能力型、由普及型向专业型、由经验型向素质型的转变,为提高司法水平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要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坚决抵制和反对一切影响司法公正的消极腐败现象,推动建立“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不能为”的防范机制、“不必为”的保障机制,把廉洁司法的要求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