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冬季供暖价格调整后,西宁市区各供暖经营单位执行情况如何,广大用户对企业供暖费收取是否满意?近期以来,市发改委组织人员对我市14家主要供暖企业、17个集中供暖小区的运营、供暖价格执行及收费情况进行了专题检查。
据市发改委通报的检查情况显示,我市集中供暖价格调整后,大多数消费者对调整的供暖价格均表示理解和接受,截至目前价格部门没有接到认为调价过高的投诉。同时,由于调价保证了供暖的基本运营费用支出,所以大部分供暖企业对燃气供暖价格的调整标准表示支持,但也有少部分供暖企业目前成本费用还高于供暖价格。对于燃煤供暖企业来说,此次供暖价格的调整幅度还满足不了供暖运营费用的需求,主要是近年来煤价的持续上涨使供暖运营费用大幅度上升,所以调整后燃煤供暖价格标准还不能够完全补偿企业的运营成本。另外,也有个别企业存在超标准收取的问题,在检查中,存在问题的供暖单位及时进行了纠正,并严格执行规定标准。
由于供暖企业和消费者对燃气供暖价格反映良好,所以市发改委在全面进行检查后,已向市政府提出建议:此次调整新标准后三年以内不再作调整;如果煤价继续上涨,应制定对冬季燃煤供暖价格的联动机制预案,以保证燃煤集中供暖顺利进行。市发改委表示,将进一步加大价格执法检查力度,从严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及时受理、查处冬季取暖费价格投诉、举报案件,坚决制止哄抬取暖费价格、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违法行为。(作者: 啸宇)